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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通报去年职务犯罪案情况 收节礼情况突出

来源: 贵阳晚报 作者: 2014-05-29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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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全省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其中,腐败贪污受贿案件占据案件较大比例,利用逢年过节送“大礼”的行贿、受贿案件增多。

从统计数据来看,从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全省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126件1578人。其中,受理贪污贿赂案件986件1390人,渎职案件受理140件188人。审结案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有16人。另外,从2014年1月至4月,全省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75件398人,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32.85%,人数同比上升25.95%。

从法院审理情况来看,目前的腐败贪污案件有几个显著特点:权利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高发频发,利用人事权、审批权、监管权谋取私利的问题比较严重;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现象比较普遍,工程建设、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增多;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补偿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造成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生态环境破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另外,更为严重的是,腐败犯罪的作案手段在不断翻新,他们除利用逢年过节,以表达谢意、联络感情为幌子行贿、受贿外,还由原来的本人直接收受贿赂转为近亲属、情人等特定关系人收取贿赂,甚至受贿人为了保护自己,不直接收受贿赂,为日后退休下海牟取更大的利益打下基础的期权化现象突出,使得案件审判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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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

省高院通报,2013年,全省法院审结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件,即原贵州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梁亚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是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他人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获得财物共计人民币146.9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年,全省共受理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分别为,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万达,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84万余元、美元10万元,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港币800万元,人民币70万元;贵州省委讲师团原副团长顾明杰,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万余元;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伙同情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804万余元,单独收受他人贿赂252万余元;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原副主任沙先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0.6万元,美元5.5万元。(本报记者 李强)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案,高院,职务行为,贵州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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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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