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批游客出游台湾行程有变 投诉旅行社获赔
本市一批游客出游台湾,因为手里的行程表与实际游程有差异,返并后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经旅游质监人员从中斡旋,昨日双方终于签订了调解书。按调解结果,组团旅行社退赔每位游客600元。 今年3月,万柏林区三十多名村民低价参加了“台湾八日游”(中转香港)的旅游团。当初签合同时,村民们拿到了一份内容相同的旅游日程安排表,表上详细说明了每天参观的景点和服务标准。然而,当他们踏上台湾岛后,却发现旅游景点与行程表上的不太一样,有6个景点,在全部行程快要结束的时候,导游都没有带他们去。出面交涉后,导游称他带团严格按照行程单安排。游客据理力争,随后地接旅行社才安排了其中两个景点。另有1个收费景点和3个不收费景点,最终都没有去成,包括阿里山和垦丁国家公园。返并后,这批游客就随意改变行程和低价收客两大问题,问责组团旅行社,可旅行社的解释不尽如人意。于是,他们将该旅行社投诉到市旅游质监管理所。 市旅游质监管理所介入后,该旅行社回应:未带游客去阿里山和垦丁国家公园之事,责任并不完全在旅行社,因为在出团前,他们曾致电每名游客,说因为台湾游客配额问题,此行不能去阿里山等地。但游客对此并不认同,当即指出,即使旅行社说过这样的话,可在出发前一天才说要改变行程,让早已签了合同交了游费的他们无所适从。游客们还说,他们参团时交了3850元的报名费,可据他们了解,这一价格比其他旅行社至少要低500元,旅行社涉嫌低价拉客。 说到低价收客,该旅行社还是将原因归到配额问题上,称目前台湾游配额非常紧张,为了保障市场需求,该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签署了季度包位协议,但今年3月,在客源不足而机位无法取消的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才降低了销售标准。游客们据此质疑:难道改变旅游行程也是为了降低损失? 旅游质监人员认为,该旅行社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出团前突然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但未按有关规定与游客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之第十条: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由此,该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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