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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亲路上出车祸致一死三伤车受损 司机被公诉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 2014-05-20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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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结婚本是大喜事,帮忙去娶亲的路上,男子却由于操作不当酿成了一死三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昨日记者采访获悉,涉案的男子已被检方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审判。

今年3月16日是涉案男子苏某的朋友大喜的日子,对方准备在清水河县举行婚礼。两人关系甚好,苏某答应到时驾车从我市市区拉载摄像师及两位好朋友刘某某、赵某某一同前往清水河县为其娶亲。3月15日晚,苏某就为第二天一早前往清水河县给朋友娶亲做了一番准备。他特意借来一辆较豪华的小型越野客车,洗车后在反光镜上悬挂了气球和彩带。3月16日5时许,天还黑着,苏某就载着摄像师及刘某某、赵某某从市区出发了。约6时30分,当车沿国道G209线由北向南行驶至57KM+900M处时,由于苏某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加上视线不良、对路况不熟,导致其所驾驶的车辆失控,与道路西侧护栏发生多次碰撞,造成了乘车人刘某某被甩出车外死亡、苏某及摄像师和赵某某受伤、护栏被损坏、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和林县交警大队认定,苏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依法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和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苏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检方于5月15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苏某提起公诉。截至记者发稿时了解到,和林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首席记者 何芳 通讯员 王寅生)

关键词:苏某;娶亲;司机;出车祸;清水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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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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