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改儿子姓氏引前夫不满 律师给说法
离异夫妻一方能否将子女的姓氏随意更改?近日,徐州地区就发生一起擅改儿子姓氏的纠纷,徐州鼓楼区司法局及时进行了调解。律师表示: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氏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朱女士和李先生婚后第二年有了可爱的儿子,后因家庭琐事常闹矛盾,最终2012年两人协议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孩子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2014年1月,在旁人的撮合下,朱女士带着孩子再婚,因担心孩子的姓氏引起同学的议论,所以,朱女士便想将儿子的姓氏改为现任丈夫的姓氏。然而,儿子将改姓的消息传到了朱女士前夫的耳朵里,前夫对此做法十分不满,马上跑到前妻家里讨要说法,并以不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相要挟。 司法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调解,最终,朱女士放弃了更改孩子姓氏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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