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中石油吉林油田污染事件被追刑责
12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去年第四季度29起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环境保护部表示,2013年第四季度,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陆续反映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保护部督促地方查清事实,并对相关责任方依法进行了查处。 有群众反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采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将案件移送前郭县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坑内油土已分两次转移至危废处理站,含油污水转至临时贮存点909立方米、抽至联合站处理回注400立方米。地下水修复方案已由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出,土壤生态修整方案正由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有群众反映湖北省钟祥市磷化工污染严重,庄稼被污染、村民患癌。湖北省环保厅组织荆门市、钟祥市两级环保部门对钟祥市化工企业开展了彻底排查。钟祥市环保局责令大生化工有限公司和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改。钟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排查发现问题的70家化工企业提出了整治措施,截至1月27日,30家限期治理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24家停产整改企业,除5家企业经验收批准复产外,其他19家企业继续停产整治;16家停产关闭企业已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全部落实停产决定。 有群众反映赤峰金剑铜业污染致多人血铅超标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针对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阴极铜改扩建项目违法生产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针对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
关键词:石油,环保部,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