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者黑名单”与法联谊,为诚信上了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美国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失足,你可能马上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笔者认为,这是对失信者最好的诠释,任何时候,失信者都无法在社会长久立足,失信是一种道德的缺失。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在笔者看来,最高人民法院采取的这一举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为调整市场经济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可以说,失信者黑名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是社会的一个进步,之所以采取这一举措,与当前社会失信现象普遍存在密不可分,与此同时,“失信者黑名单”与法联谊,为诚信也上了一道保险。 首先,失信者黑名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可以对失信者形成一种约束。笔者很赞同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做法,一方面,将失信者黑名单公开,可以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共同打击这种缺乏道德素质的社会现象,让失信者在社会生活中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可以规范对失信者的管理,这些失信者黑名单将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在招聘考核应聘者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为各大金融机构在考量过程中谨慎行事也提供了一种便利。 其次,“失信者黑名单”与法联谊,进一步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运用范围,使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这表明,通过法律形式的约束可以减少失信者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存在,努力营造一种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最终促进市场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最高法院采取的这一大举措,意在提高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诚信意识。诚实守信不仅是对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更是应该具备的一种高尚道德情操。在笔者看来,将“失信者黑名单”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为营造诚信上了一道保险,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失信者很难立足,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与批判,而且会脱离社会的发展。因此,最高法院采取的这一大举措不仅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更顺应民意,值得推广。(李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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