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有偿补课等要专门清理
还有十多天,又要开学了。一到开学季,教育收费无疑又是很多家长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已经出台《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义务教育期间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要专门清理。 记者了解到,各辖市价格、教育部门已经在汇总填写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审核表。经省级价格、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缴纳。 为了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补”的情况,通知明确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一律取消评优资格。此外,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也不被允许。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也属于违规。 此外,意见规定严禁“点招”及乱收费。各地都不得出台涉及“点招”录取及收费的办法,已出台的应立即取消,严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高校录取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行为,对于存在“点招”行为及乱收费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关键词:乱收费|义务教育|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