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截获30吨未检疫、没发票的无证肉 去向成谜
这次查获的牛肉从河北运出,进沪后先到某家副食品经营部送货,再到曹杨路的冻品仓库卸货,随后准备送至龙东大道宏晨光大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截至目前,这次运输、经营行为的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没有明确答案:“无证”牛肉是如何“潜”入上海的?这些牛肉应被认定为“劣质产品”还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些牛肉最终销往哪里? 疑问一 缺失检疫证明,怎能进入上海? 此次截获的牛肉并无检验检疫证明,也没有肉品进沪许可。对此,犯罪嫌疑人金某一度表示:“检验检疫证明弄丢了。”收货的宏晨光大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杨某说:“确实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估计冻肉市场六成以上产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 去年,媒体报道上海市食安办新闻发言人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上海市场上的牛肉都是定点供应,必须有动物防疫检疫证明才能进沪,有问题的牛肉无法通过检验检疫,因此不会流入上海市场。 那这批“无证”牛肉是如何进入上海的? 办案民警透露,负责运送牛肉的物流公司司机说,他们驱车沿着沿江高速、京沪高速进入上海市境,此次运输要完成13张货物托运单。车上的检验检疫证明共有8张,其中6张能与货物托运单一一对应,另外2张检验检疫证明与7张货物托运单的关系不明。经过高速公路道口时,货车并未停车进行检验。此外,车上也无肉品进沪许可证,司机称只知道先送到曹杨路,随后每去往一个目的地,都要听老板电话的实时指示。这名王姓司机透露,今年2月,他曾用同样方式运10吨左右牛肉进沪。 疑问二 应该去哪儿做食品安全检测? 对于本案中的嫌疑人金某,要认定其属食品安全犯罪,应当参照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如要认定金某行为符合“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应对牛肉做检验检测。但是,要找哪个检测机构才合适? 办案民警将牛肉样品送往多个检疫机构,仅在上海市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拿到了唯一一份检测报告,但是检测项目限于水分以及盐酸克伦特罗等添加物质。换句话说,出具的是“质量检测报告”,不是“安全检测报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可能存在致病隐患,但如果只做常规质量检测,执法部门只能按照“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来对生产、销售者定罪,一些更严重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就得不到惩处。 记者了解到,疾控中心、出入境检疫局都有能力、有资质进行相关检测。不过,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因为忙不过来,较少承接外部业务,建议报给食药监局;要检出致病菌并不难,但是做出认定需要依据国家标准。 疑问三 交易没有发票,怎么追查下家? “水”牛肉将流向谁的餐桌?办案民警很无奈地说“不知道”:目前还没找到明细账目等有力线索来追查购买牛肉的下家。本案中的肉类批发交易流程混乱,没有留下像样的书证。 民警透露,本案中的卖家、买家都称没有发票或其他交易凭证——他们交割货款全部通过银行卡转账,对于交易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代理销售协议,没有合同。除了不能提供发票,他们同样不能提供详细账目,因为所有存货都不录入库存账。负责运货的司机说:“超过5吨的肉,可以直接送货上门;如果量比较少,就在曹杨路仓库卸货,客户上门自提。” 一名当事人曾这样说:“卖牛肉又不是卖家电,没有返修、质保等售后服务,没必要开发票。” 另外,这些肉品要经历层层交易。本案中的买家、宏晨光大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表示,他们预备进了这批货后再加价卖给无锡的一个下家——那同样是一个肉类产品批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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