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八成涉及著作权
4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发布会透露,两级法院去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2246起,其中著作权纠纷1727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的八成。而据海曙法院的统计数据,最近两年该院共受理了406起著作权侵权案,占全部知识产权案的91.2%。 侵权行为在不经意间发生 在著作权纠纷案中,涉及最多、最为常见的就是对音像制品、电影、电视剧作品的侵权,并与互联网这一平台密切联系。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表示,与此相关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如某个网站为获得点击率,链接了一部热门的电视剧,下载了一首流行音乐,都可能因此涉案遭起诉。 著作权纠纷案中的被告除了网吧、KTV、旅行社、超市等经营性场所,还有不少来自于传媒行业,据法院透露,宁波的主要报社、电信(讯)企业、网站都曾现身于著作权纠纷案的被告席。而原告大多来自外地,且大名鼎鼎,如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乐视网、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等。 KTV经营者成被告席常客 三年前,宁波绝大多数的KTV业主对著作权一无所知,但现在,他们对这个新事物有了比常人更深刻的了解。 这一变化发生在他们被大规模起诉后。鄞州法院副院长水旭波介绍,随着有关部门依照知识产权法律规定,逐步开始收取版权使用费后,KTV行业陷入“版权纠纷”的困扰。据统计,仅该院去年就受理以KTV经营者为被告的版权纠纷104件,占知识产权案总数的61%。这一比例在今年又有增加,上升到近90%,受理数为95起。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全市的每一个县(市)区。 目前,KTV著作权民事案件的原告主体主要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和一些没有加入音集协但享有部分音像作品著作权的小权利人,其起诉对象不仅是那些规模大、名声响的KTV经营会所,还包括很不起眼的小经营者。去年,鄞州某乡镇一KTV老板就被音集协告上法庭,原告称,对方的机曲库中有13首歌曲作品涉嫌侵权,最终,被告被判决赔偿6500元。 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明确表示,KTV、网吧经营者频频涉诉说明,以音像作品为代表的著作权被随意使用的历史已经结束。 管理和自觉需并重 从纯技术和操作角度而言,避免著作权侵权并不难,只要不随意进行链接,不随意下载软件、音乐、电影等。涉及音像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之所以大量发生,是人们长期以来对知识经济缺乏基本认识的必然结果。因此,要改变这种坏习惯,必须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并通过已经发生的典型侵权案,普及和加强相关的法律宣传。 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还建议,相关部门要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思路,即改变目前注重从治安、文化角度进行管理的工作模式,把被管理对象在日常经营、工作中是否存在有违著作权的行为作为监管的日常项目,严格执法。 |
关键词:著作权|KTV|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