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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 一个骗取土地补偿款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5 10:2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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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对两起乡村干部贪腐案作出判决:原景泰县正路乡招聘干部王建常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景泰县草窝滩镇红跃村村委会委员于怀信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自2008年3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王建常被景泰县正路乡聘用后担任该乡沙河井村包村干部。在此期间,王建常利用沙河井村上报危旧房改造补贴花名册的机会,上报了不符合当年补贴条件的农户27户。2009年11月16日,被告人王建常用“王有明”的姓名在正路信用社开了一个账户,要求正路信用社的会计将上报的27户村民,每户3000元的危旧房改造补贴款共计81000元打到存折上。案发前,被告人王建常向农户退还21000元,景泰县正路乡政府收缴60000元。2012年11月22日,被告人王建常主动到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0年6月,营双高速公路征用土地时,被告人于怀信利用协助景泰县国土资源局、景泰县草窝滩镇政府和营双高速公路项目办工作人员丈量土地的便利条件,将景泰县草窝滩镇红跃村青崖组5.536亩集体土地虚报为自己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后,于2011年9月与景泰县草窝滩镇政府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以此骗取土地补偿款52060元,非法占为已有。案发后,被告人于怀信退还全部赃款。

关键词:贪污|危房改造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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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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