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开场后摸黑进场摔骨折 电影院承担30%责任
电影开场后,匆匆赶来的观众黄小姐摸黑进入放映厅,不料一脚踏空摔成骨折。黄小姐认为自己摔伤电影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日前,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电影院承担30%的责任,赔偿黄小姐8700元。 去年2月24日19时许,黄小姐来到西藏中路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由于迟到,当黄小姐检票入场时放映厅内已经关灯。她摸黑走进放映厅时,一脚踏空摔倒,左外踝撕脱骨折。她将电影院告上法庭,索赔4万余元。电影院辩称,放映厅门口有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当时放映厅的地下射灯已全部打开,并且电影院每年都要进行检测,也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当时黄小姐自己来晚了,还穿着高跟鞋匆匆跑进电影院。 法院认为,黄小姐因晚入场受伤,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电影院因未安排工作人员引导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观众受伤,遂酌定其承责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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