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已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
在今日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实行两月余,全国试点地区已摸排案件线索339件,其中进入诉前程序的有89件。 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7月21日,高检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8月20日,高检院统一批复试点地方省级检察院报送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据张德利介绍,试点检察院从影响本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摸排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 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7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22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8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31件。 在上述案件线索中,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的89件,其中,在授权决定公布后进行诉前程序的有69件。经过诉前程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49件,尚未回复的有19件。目前,各地区已报送高检院审批的案件有11件。 |
关键词: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资产保护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