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被诉迟到致患者死亡 家属索赔8万
证据显示急救站接警后35分钟才发车 死者家属索赔8万元 年逾八旬的闫老爷子在早高峰乘坐公交车时突然晕倒,在场的好心人帮助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急救车辆迟迟未到达现场。其间,好心人又拨打了999急救电话,将闫老爷子送往医院,途中闫老爷子不幸过世。闫老爷子的家属认为,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距离闫老爷子晕倒的地点仅有7公里的距离,车程在10余分钟,但急救车用了整整1个小时才到达现场,延误了闫老爷子的救治。闫老爷子的家属因此将北京急救中心及沙河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昨天下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情 死者家属:急救车迟到近50分钟 昨天下午,闫老爷子的儿子闫先生及其他4名家属来到法庭。 闫先生称,2014年9月16日早上,时年81岁的闫老爷子准备乘坐公交车前往医院看病。当天早上7点左右,闫老爷子在昌平大洼公交车站准备上车时,突然晕倒在地。当时在场的好心人于7点05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闫先生称,事后他们了解到,当时北京急救中心指派的是沙河医院的120急救站点出车救治,但从7点05分好心人拨打急救电话,到8点05分120急救车到场,用了整整1个小时。“沙河医院距离我父亲晕倒的地方仅有7公里左右,正常的车程也就是10余分钟。” 闫先生称,因久等不来,好心人又于7点30分左右拨打了999急救电话,而999的急救车在25分钟后就到达了现场并对闫老爷子实施救治。在999急救车对闫老爷子进行救治的过程中,120急救车才到达。此后,闫老爷子在999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闫先生等家属认为,120急救车迟迟未到现场,延误了对闫老爷子抢救的最佳时机,并最终导致了闫老爷子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要求北京急救中心及沙河医院赔偿8万元。 急救中心:无权调动远郊区车辆 法庭上,北京急救中心的代理人称,事发当天,北京急救中心于7点05分接到一个自称女乘务员的人拨打的电话。女乘务员称,有一名老人在中央财经大学昌平分校西门附近晕厥。由于该地区归属于昌平急救中心,于是北京急救中心将电话转至昌平急救中心。 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还表示,昌平急救中心与北京急救中心并非隶属关系。“远郊区的急救中心都有自己的指挥中心,不归北京急救中心管理。”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称,北京急救中心接到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如果事发地在远郊区,北京急救中心会将电话直接转接到所属区的急救中心,由当地自行调度。“北京急救中心对远郊区的急救车都没有调度的权利。我们只是起到一个电话总机的作用,电话转接之后就跟我们没有关系了。”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称。 对此,闫先生一方认为,无论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到底归属于哪儿,在事发时好心人拨打的是120电话,是北京急救中心接听的,因此北京急救中心就应当对延误闫老爷子救治一事承担相应的责任。 沙河医院:当时急救站没氧气罐 沙河医院代理人介绍,当时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没有氧气罐,“像闫老爷子这样的病情是需要氧气设备的,急救站出于不延误闫老爷子病情的考虑,当时就曾建议报警人拨打999急救电话”。 对于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没有氧气罐的原因,沙河医院代理人解释称,设在沙河医院的120急救站点所需要的氧气及医护人员都是借用沙河医院的。由于沙河医院曾于2013年12月发生过氧气爆炸事故,因此闫老爷子事发时医院的氧气供给属于中断状态。 “没有氧气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是无法避免的。”沙河医院代理人称,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已经将这一情况告知报警人,因此患者救治有延误并非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的过错。此外,报警人也接受了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的建议,并拨打999急救电话,闫老爷子是在999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的,与沙河医院无关。 由于北京急救中心和沙河医院都称,设在沙河医院内的120站点与其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法官宣布休庭,待确认是否追加昌平急救中心为被告后,再择期继续审理。 |
关键词:索赔,延误,急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