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涉贪省管干部逾九成违规插手工程
治理重点应盯住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仍不完善,一些不法商人不惜成本拉官员下水,其目的就是利用官员手中的权力制造暴利空间。 如孙家群在担任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外甥何某的名义,与私人老板彭某合伙,参与萍实大道等7个项目的建设。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彭某按照事先承诺20%的干股给予“分红”。为实现既得利益,孙家群违反原则,利用职务影响力,将萍实大道项目概算从6000万元追加到1亿元。 江西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9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披露,江西会昌顺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祚珍在向时任会昌县县长的邝光华行贿370万元后,要求邝光华更改自己开发的财富港小区规划,将县里新修的湘南三路贯穿小区延伸至国道。随后,邝光华主持会议,按照谢祚珍的“要求”,作出调整规划的决定。 为了管住任性的权力,今年9月起,江西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并将“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对顶风违纪者,将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相应处分。治理内容包括: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牟取利益以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腐败行为‘隐身’,恰恰说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已见成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认为,在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应该通过制度手段,在“不能腐”上多下功夫。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颜三忠认为,与工程领域巨大的获利相比,案发风险仍然较低是腐败难除的主要原因。他认为,必须将外部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中,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封闭运行导致的“脱轨”现象。 “织密规则和程序网,让想钻空子、搞腐败的人‘有想法没办法’。”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要重点盯住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过程、动态化、无缝化监督管理,实现源头防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让腐败分子无从下手、无处遁形。 |
关键词:受贿,非法牟利,违纪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