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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项措施服务绿色崛起

来源:河北法制报 作者:梁燕 张中云 2015-11-12 09: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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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出台、京张联合申办冬奥会成功、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获批,张家口市面临三大历史机遇。如何紧紧围绕全市抢抓三大历史机遇、实现绿色崛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突出“五破五立”,在司法理念、保障机制、工作方法三个层面实行创新,推出十二项重大政策举措。

  该院首先创新司法理念,树立起“五破五立”的工作思路:即破除就案办案思想,树立为大局服务意识;破除摆平就是水平思想,树立严格依法办案意识;破除因循守旧思想,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破除不求进取思想,树立勇于担当意识;破除好高骛远思想,树立脚踏实地意识。

  紧盯全市抢抓三大历史机遇的新态势、追踪改革发展稳定的新需求,该院在坚守法律底线前提下,将保障和服务关口前移,创新四项工作机制。

  针对与冬奥会筹办举办相关联的各类案件各地法院分别办理,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司法标准统一、问题处置及时,实行涉奥纠纷案件由赛事举办地基层法院和中院专门机构集中管辖的新机制。

  针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可再生能源建设纠纷关联度高、诉讼形态交叉普遍的态势,创新环境资源案件集约化审理模式,市中院及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实行跨刑事、民事、行政类别集中管辖审理。

  针对民告官案件控告行政机关抽象行为占比提高、提请对规章以外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合法性审查的现象开始出现的态势,进一步完善与党政机关信息沟通政策研商机制。

  针对法律空白、法律冲突领域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尺度欠清晰,群众法律认知、司法感受渠道狭窄、误导因素增多等问题,建立规范性文件公示机制和参考性案例公示机制。

  针对当前该市社会矛盾纠纷五大难点焦点问题,该院在不超越职权、不突破法律底线前提下,主动作为,创新能对症、真管用的工作思路和办法。

  针对产业转移中投资者对投资安全的担心,影响到京津等地产业向该市转移,试行交易双方合同订立后,即可提请法院进行审查,法院依法进行合法性确认并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新方法。

  针对交易链断裂引发连环型、涉众型债务纠纷快速增长态势,对陷入僵局的纠纷,采取引入利益牵连方和有投资意向的案外人参加调解,实现债务递减、股权重组和执行程序中多个案件的涉案标的打包竞拍、财团并购的新方法。

  针对“互联网+”等新业态纠纷立法滞后现状,按照“法未禁止即可为”立法原则和相关法理,不因法无明文规定或无先例可循而拖延办理,或轻易否定商事合同效力。同时,对行政机关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附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反上位法精神阻碍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则不予参照。

  针对城乡建设与民生保护利益交叉类纠纷敏感复杂、社会影响大,在用足充分调解协调手段前提下,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工作方式和裁判倾向,既为弱势群体正当权益果敢保驾,又向法外施压、漫天要价行为及时“亮剑”,为公共利益护航,努力打开官民政企纠纷中的“死结”。

  针对社会治理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公权力介入领域缩窄、管制强度降低和社会组织地位提升但能力不足的态势,充分发挥法院掌握法律知识体系和适用规则、了解矛盾纠纷发生演化动态、熟悉不同行业和群体法律需求的资源优势,将公益性法律服务前沿推进到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自治功能建设上,变知识输血为功能造血,通过系统专业法务培训、司法信息整理发送、交易习惯收集提炼、组织间协议审查确认,促成成员间纠纷调解机制与组织间争端解决机制、多边协作机制的构建完善。

关键词:政策,司法理念,新机制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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