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馊水油案”涉案董事长判20年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24日就去年震惊全台的“馊水油(地沟油)案”进行宣判,强冠公司被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及副总经理戴启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涉案的地下油行业者郭烈成被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其员工施闵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4年9月,屏东县爆发“馊水油”事件。台湾警方侦查发现,郭某等6人涉嫌在屏东、高雄等地以回收的“馊水油”等废油,混杂制成食用油、饲料贩售,知名厂商强冠公司向郭某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混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受波及下游厂商近千家。“馊水油”甚至被销往香港和澳门,震惊海内外。 据中央社报道,屏东地方法院合议庭24日以叶文祥及戴启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加重诈欺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0年,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法院方面还透露,“馊水油案”中,进威公司卖皮革油给饲料公司部分仍在审理中。 纵览台湾“馊水油”食品安全事件 味全85度C等卷入台湾馊水油案涉235家企业 台湾警方4日通报,查获一起以“馊水油”等回收废油混制食用油案件,更追溯发现数百吨问题油已经流向台湾235家下游企业,其中包括味全、85度C、盛珍香、台糖、味王、奇美、牛头牌等诸多知名厂商,具体产品包括味全旗下12款肉松、肉酱产品,盛香珍的奶酥及酥饼等。 【详情】 台湾“馊水油”愈演愈烈监督松和执法不力 台湾“馊水油”(即地沟油)冲击风暴愈演愈烈,全台受波及的厂商数目暴增至1209家,包括236家上游经销商、加工制造业者、餐饮业以及973家下游业者,主要为超市及小吃店摊,使用由“馊水油”提炼的劣质或有毒猪油制成的食品高达139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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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