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街头骗两儿童留宿 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判4年
【法官告诉你】 宋某对犯罪动机的辩解 存在诸多的不合理 昨天,鹿城法院就此案作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宋某对犯罪动机的辩解存在诸多的不合理。首先,一开始宋某谎称要替孩子找妈妈,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反而带着孩子留宿宾馆。其次,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宋某并非像自己当庭所述的那样带着孩子游玩,其行经路线是一路从劳务市场走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宾馆,就算是第二天带孩子出去游玩,也没有安排出游计划。 法官说,对于一个无业的人,还要额外花钱在宾馆开房留宿孩子,有悖常理。所谓陪孩子玩,实质上是为了实现拐骗目的而采用的手段,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不仅欺骗两名被拐儿童,还欺骗房东,但对于犯罪动机的交代却含糊不清,有悖常理。 鹿城法院认为,宋某是在撒谎,其动机不纯,其行为已经使两名被拐儿童处于不确定、高度危险的状态,对于此类犯罪,合议庭的态度是“情无可原、法不可恕”,应当依法严惩不贷。 基于犯罪情节的考量,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明显偏低,不予采纳。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鹿城法院一审宣判宋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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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