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街头骗两儿童留宿 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判4年
法官质问 为何“两次撒谎” 宋某竟无言以对 声称要体验当父亲感觉的宋某一直没有选择报警,而且还对孩子和宾馆房东都撒了谎。庭审中,法官重点指出了宋某的两次撒谎—— 第一次说谎,宋某当时对姐弟俩说,他是孩子父亲的朋友,可以帮忙找妈妈,让姐弟俩对他产生了信任。第二次说谎,是宋某将两孩子带回自己租住的宾馆,遇见房东时,谎称孩子是自己同事的孩子,因为同事晚上要加夜班,所以托他照顾孩子。 实际上,宋某和天天、浩浩的父母素未相识,他自己刚到温州找工作,属无业状态。 法官问宋某:“你为什么要向孩子撒谎,向房东撒谎,怎么解释?” 此时,宋某低头,沉默许久,无言以对。 在最后陈述阶段,宋某说:“请法庭能念在我思子心切才带走了两名小孩,确实没有为对方父母着想……因为不懂法,对法律无知,我做了错事,希望能够对我轻判。”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对宋某的行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宋某归案后坦白,建议法院对宋某在有期徒刑1至2年之间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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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