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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所涉案件维持原判 称感觉遗憾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王进 2014-12-31 0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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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尚表示将继续申诉

  针对安徽高院再审判决,高尚显然不服,他直言,这是“枉法判决”。

  高尚说,360万没认定他挪用,现在又另认定他挪用了62万余元,而其中的50万是李安详当年签批给他的地款。法院把应该给付他的地款说成了挪用。

  高尚说,这些钱当初都是按协议应付给他的,判决中说他转款,难道那些公司的账户都是他家的吗?他怎么可能随意转款?高尚说,转款都有证据,现在却只说提证人证言,然后以此说他是挪用。

  高尚认为把判决书和证据进行核对,就能发现判决书说的都是不符合证据的话。“明明是市容局给我的钱,票据非常清楚,却被说成是我自己转的钱。”

  高尚表示,法院再审应该就360万是否挪用进行审判,现在不提360万,又重新找了62万余元说他挪用,这是违法的。高尚还认为有关方面存在隐瞒证据的问题。

  说到市容局基建办的事情和他是基建办负责人的事情,高尚显得有些激动,他质问道:“基建办什么时候成立过?他作为基建办负责人,证据在什么地方?”

  高尚认为这件事情很简单,只要到市容局去查一查,就知道当初有没有成立过基建办,有没有关于他是基建办负责人的任命。

  关于这件事情,高尚表示,现在只有证人证言,且有7种之多,还相互矛盾。基建办负责人这个说法,高尚说从一开始就是人为编造的,后来这一说法就被延续下去。

  说到持有市容局李安详私章一事,高尚说,原来说他私刻,现在又说他持有使用。对此高尚坚决否认。

  高尚向记者表示,此案他将继续申诉,还要控告干预此案的幕后操手。

  庭审前后出现意外插曲

  “高尚挪用资金案”再审审判的30日上午,高尚9点左右就到了法院。随后还有跟他一起来法院旁听的人员,一共10人。其中有孟宪君、两位淮北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和高尚的家人。

  之前高尚已告知法官他会带10个人来旁听。到法院后,一位法院女士对高尚说,这些人都要出示身份证件,同时要说明他们与高尚是什么亲属关系。一听这话,高尚急了,要求法院拿出依据,与法院发生了争议,后来法院也未再坚持。

  一位来参加旁听的人员与一位穿黑色西装的男子也发生争吵。这位旁听人员指责穿黑西装的男子不该出口伤人,并要求其说出姓名。穿黑西装的男子不再争吵,悄悄离去。

  开庭后,高尚之子又与法院的法警发生了争执。高尚的家人告诉记者,因为高尚之子不小心碰破了法院的玻璃,结果被送到了当地派出所解决问题。高尚说,到了晚上这事不了了之。

  高尚挪用资金案审理及申诉始末

  -2005年5月13日,淮北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高尚,理由是高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385万余元,特别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给淮北市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称,高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444万元,侵占资金3万元,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2006年3月21日,相山区检察院给相山区法院的起诉书中称,高尚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资金数额较大,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应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年9月8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

  -2006年9月13日,相山区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抗诉书中称,检方认为,高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数额巨大,职务侵占数额较大,应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一审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高尚无罪,属认定事实不当,适用法律有误。

  -2006年12月11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判高尚犯有挪用资金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撤销一审判决,并追缴高尚犯罪所得710784元。

  -2007年10月18日,高尚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8年3月25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申诉通知。

  -2008年3月25日,高尚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高院将申诉转至淮北市中级法院。

  -2009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法院第二次驳回高尚申诉。此后高尚再次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

  -2011年2月2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驳回了高尚的申诉。认为高尚申诉理由不成立,希望其服判息诉。

  -2012年3月10日,傅延华等6位全国人大代表向最高法院提出《关于申请要求对高尚案件再审的建议》。

  -2012年11月29日,最高法院立案一庭通知高尚,高院不对他的案件提起再审。

  -2013年初,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其递交的材料转至安徽省检察院审查处理。

  -2013年11月25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对高尚申诉案立案复查。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法做出再审决定。2014年5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向高尚发出“刑事申诉终止复查通知书”,称因安徽省高级法院再审,对其申诉一案终止复查。

  -2014年12月1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高尚挪用资金案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高尚挪用资金”。此前该院曾决定于10月22日开庭再审此案,后临时推迟。(文并摄/本报记者王进)

关键词:检察官,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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