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追踪:案件维持原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30日)上午10点,“高尚挪用资金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有各界群众及媒体大约40余人旁听。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认定高尚构成挪用资金案,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量刑,同时改判对高尚挪用资金未归还的62,8700元予以追缴。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尚作为淮北市市容局职工,利用负责基建工作,具体办理集资购房事宜并持有李安详私章的便利条件,未经签批同意,将市容局职工的集资款360万元从单位集资专用账户转出后,将其中的62,8700元挪出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鉴于高尚如实供述本案相关事实,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原判对被告人高尚犯罪所得予以追缴的71,0784元数额不当,应予以改判。(记者梁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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