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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办错案 安徽高院再审维持原判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2014-12-30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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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一起刑事再审案件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案子此前是曾经因为当年经办案件的检察官在退休后举报自己办错案而备受关注。

因为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当年“办错案”,一起原本再普通不过的刑事案件变的不再普通。案件的当事人名叫高尚,曾是安徽省淮北市市容管理局环卫处的一名普通工人,2005年,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2006年9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但二审中,淮北市中级法院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据此,高尚多次提起申诉。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高尚一案,符合再审条件,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提审。上个月2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天上午10点,这起案件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有各界群众及媒体大约40余人旁听。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沈世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一款第64条,以及第24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9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原审被告人高尚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高尚挪用资金未归还的人民币62,8700元予以追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于高尚挪用资金案的再审判决结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意味着安徽高院基本肯定了原审判决。

洪道德:还是维持原判嘛!安徽高院经过再审,不认为原来的二审判决有错误。也就是说,这个追缴犯罪数额少了8万多,不影响整个案件的定性,整个案件是被肯定下来了。

再审宣判是不是意味着高尚挪用资金案彻底结束了呢?对此,洪道德介绍说,当事人仍然还有申诉机会。

洪道德:我们法律规定就是说,对于一个判决,可以有两次申诉。现在安徽高院做出了新的判决,那就是针对安徽省这个新判决还可以有两次申诉。先向安徽省高院申诉,再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记者梁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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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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