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人委托收回房屋 诬告房客藏枪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房东徐某想将出租的房子收回,遭到房客王先生拒绝。徐某委托朋友乔某将一把仿真枪放到王先生屋里,并由乔某报警诬告王先生藏枪。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诬告陷害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2岁的北京人乔某住在丰台区,无业。2014年6月初,乔某的朋友徐某(另案处理)为达到收回位于丰台区石榴庄东街某出租房的目的,指使乔某将一把仿真枪藏匿于该房屋中。乔某随后向公安机关诬告住户王先生持有枪支,致使王先生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警方调查后发现,王先生是被诬告。6月21日,乔某被丰台分局成寿寺派出所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 丰台法院认为,乔某无视国法,结伙以栽赃陷害为目的,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鉴于乔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犯罪情节较轻,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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