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假警称有炸弹获刑8个月 只为证明长大了
为证明自己长大了他报警谎称 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鸿宇 本报驻马店讯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从上蔡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获悉:轰动豫南的“商场有炸弹”一案已尘埃落定,刚满18岁的李某,因赌气报假警,致使该县县城的“香港澳门金街地下商场”停业3个小时以上,法院日前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缘由老爸责骂:你啥时干件大事,让我看看 据该县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李某爸爸的“放大型责骂”是诱因。李某爸爸在北京郊区开了一个小饭馆,李某中学毕业后,去给爸爸当帮手。民警介绍,在李某当帮手期间,他的爸爸多次吵他。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小饭馆食客盈门,急需人手却不见了李某的踪影。李某临近傍晚从外面回来后,遭到爸爸责骂:“已是大人了,还像孩子那样贪玩……你啥时干一件大事,让我看看!” 老爸责骂后,李某负气搭车回河南上蔡老家。 案发一个“炸弹”假警让商场停业3小时 李某回到老家后,住在上蔡县城的姐姐家。其姐姐家,在“香港澳门金街地下商场”对面。 7月23日上午11时03分,李某在姐姐家远望进进出出地下商场的人群,掏出手机就报了警:“香港澳门金街地下商场里有炸弹,五分钟后就会爆炸。”警方马上行动,蔡都派出所、芦岗派出所、巡警大队60余名民警赶往现场,紧 急疏散商场里的200多家商户和600多名购物群众。后来,李某被警方抓获,对报假警一事供认不讳。 此次事件,致使该商场停业3个小时以上。 随后,上蔡县检察院对李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关键词:李某,炸弹,获刑,男子,姐姐家,法院,派出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