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核查外来人口信息 相关方不登记信息将受罚
新华网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 陈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25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广州市将从今年11月至明年5月,用近半年的时间全面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按照新规,若外来人口不作相关登记,出租方、中介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相关方都将受到处罚,最高处罚将达1万元。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用近半年的时间,会同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国土房管等多部门,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全覆盖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 为此,广州市政府近日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向来穗人员、房屋出租人(代理人)、用人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来穗人员居住登记的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和说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和社会各界依法依规登记、报送相关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新规要求,非本市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等一系列对来穗人员信息登记的规定。 广州市来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全市有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上门采集登记有关信息,还提供了1235个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受理平台,另外还推广应用了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新规同时规定,出租屋主、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按时报备外来人口租住信息将面临处罚,最高处罚达1万元。 |
关键词:核查,外来人口,物业服务,自觉性,用人单位,房管,房屋出租人,房地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