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租金后又一房主要钱 法院调查后判其归还
从牟平某村委会处租了个门市房做生意,交了租金后,却又有一个房主来收租金。日前,牟平法院判了这么一起案子,原来门市房其实是另一个村民孙某的,孙某要收回房子,法院支持了这一请求。 村民孙某称,他在牟平某处有个小门市房,是他的房产,但是2005年以来却被李某占用了,用来做水果生意,他去要过租金,对方不给,让对方腾过房子,对方也不干,所以他才告上法院。李某说,这房子他是付了租金的,是从某村委会处花钱租来了,从2006年到今年他都交了房租,还有村委会给开的收据,而且过了这么多年孙某才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法院查明,这处有纠纷的小门市房是孙某所有,有房产证为证。虽然李某交了房租,但房租交给了村委会,而村委会是不是合法拥有这处房产呢,李某却提供不出任何证据来。 法院认为,房产证足以证明涉案的门市房是孙某的,李某没经过孙某同意就用了,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孙某财产的非法侵占。孙某要求返还房子证据充分,应当支持。此外,李某提到诉讼时效的事,但房子他一直占着,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所以不存在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 日前,法院判李某把这处房子返还给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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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院,调查,租金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