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檀被掺入血檀 红木商没签合同退货不成两败诉
站在两大堆红木原料前,来自浙江东阳的吴新建一脸铁青。 “花近1500万元买的印度小叶紫檀,收到的却是掺假的货。”已经从事红木家具生产近20年的东阳人吴新建说,这样的事情他从业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小叶紫檀锯开后 里面发黄发白 吴新建在北京回龙观开着一家占地5万平方米的工厂,东阳人做红木生意的众多,老吴也算得上是业内成功人士,谁知这次因为粗心“走眼”了。 2012年12月23日至2013年1月15日期间,老吴先后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木材经销商陈先生那里买了3批紫檀木(俗称小叶紫檀)。 前后3批木材相继运往北京,第一批是老吴亲自验的货,并无异常。后面两批近1500万元的木料,老吴没有亲自验货,问题就来了。 “外面看上去深紫色,肉眼看不出和小叶紫檀有什么差别。”吴建新说。 最先发现端倪的是工厂的一位从事红木行业30多年的老师傅。他觉得这些木头根部削掉一些后,虽然露出紫檀特有的紫色,却很难发现那种特有的光泽。 吴新建赶紧锯开其中的一根,一看,大家都傻眼了。按理说,好的小叶紫檀是紫红色,内外一致。可新来的这两批,外表虽然正常,木材里面却发黄、发白,根据多年经验,老吴判断是非洲血檀,这可不属于国标中的红木品种。 “上当受骗了。”吴新建心里一阵慌。 记者采访了几位红木商,现在印度紫檀每吨进货价在80~100万元左右,而非洲血檀每吨却只要2万元左右。 因为是熟人介绍,老吴在跟卖方交易的过程中,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只是开了一张简易的收据。 送去4根木材 鉴定出3根是假红木 2013年4月20日,吴新建向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报案。紧接着,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其中4根木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其中有3根不属于国家标准红木中的紫檀木类。 有证据在手,吴新建要求对方退货,却遭到了拒绝。 记者从吴新建那了解到,在双方先后三次的购买交易中,前两次买卖的货款分别为518.6万元(这批货中没有发现掺假红木)和669万元,已经结清。而第三次交易额为996万元,还有余款596万元未交付,并给陈先生写下了欠条。 而早在2013年4月1日,陈先生就已经以此为由,先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新建支付余款。 吴新建气不过,反诉陈先生,要求退货。 2013年7月5日,莆田中级中级法院判吴新建一审败诉。吴不服上诉;2014年9月29日,莆田中院再次判吴新建败诉。 法院认为“结合现场看货、现场验收、现场成交这一红木市场的交易习惯,本案的检验期间即验货时间至迟应在木材装运时。” 判决书上还提到,吴新建仅能证明32.29吨木料中有3根非小叶紫檀,但一批木料中仅数根木料存在质量瑕疵,被业界视为正常,乃行业惯例,该比例应在吴新建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吴新建对判决有疑义,但如果要对每根木头进行鉴定,面对3000元一根的鉴定费用,全部鉴定出来,少说也要七八十万元,吴新建有些犹豫。 今年10月,吴新建上诉至福建省高院。 11月18日,老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不出意外,将在明年1月初开庭。” 如果仍旧败诉,老吴打算把1500多万元买来的木料公开烧毁,不让假货流入市场。 记者试图联系福建的红木商,接通电话后,他表示“这事不方便说”。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 老吴如果想胜诉,需要对所有木头做鉴定 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主任贾立新表示,对于这么大宗的货物买卖,验收环节应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对此吴新建本身有一定责任,但这不应该是福建商人卖假货得不到处理的理由。 “吴新建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如果依旧失败,还可以向福建省检察院提起抗诉。” 而在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亮奇看来,如果合同上注明是小叶紫檀,而实际售卖的不是,那就可以按照《合同法》进行处理,但是老吴没有合同。 “但终审要想胜诉,最关键的就是要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所有木头进行鉴定,看看到底有多少是假货。”严律师说。 业内人士 血檀经常被用来假冒小叶紫檀 马行军是东阳红木界的老商人了,在他看来,假冒小叶紫檀这样的事,在业内很常见。 “用得最多的假木料就是非洲血檀。”马行军说,非洲血檀的典型特征是木纹清晰,它的剖面紫色中带有大面积血色斑条,很多时候像手抹状,呈无规则分布。这样的剖面与印度小叶紫檀相似度极高。 “实际上,两者的价格相差几十倍,血檀每吨只要2万多元,而小叶紫檀每吨则高达6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马行军说。 东阳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曹益民也觉得,非洲血檀和小叶紫檀放在一起,一般人认不出来。 “人工培植和野生的小叶紫檀,也是互相冒充的主要源头。” 曹益民说,人工培植的小叶紫檀比较轻,纹理也较粗,和野生的也很难辨认。特约记者 何贤君 记者 杜羽丰 |
关键词:吴新建,小叶紫檀,合同法,签合同,高院,判决,东阳人,野生,交易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