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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800万被判无期 服刑被发现漏罪再审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11-22 0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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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情绪显得非常烦躁。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情绪显得非常烦躁。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曾因诈骗800余万被判无期徒刑的女子王洪蕊,近日又被带到市二中院受审。这一次,她被指控诈骗660万,并涉嫌重婚罪。患病的王洪蕊受审时显得很不耐烦。

王洪蕊现年44岁,山东省人,大学文化。2013年8月6日,她因诈骗罪被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7月1日,服刑期间的她被发现有漏罪,被押回再审。

检方指控,王洪蕊于2009年至2011年间,以低价购买汽车为由骗过4人660余万元。此外,王洪蕊于2007年间,以王艳的名字与薛某在上海市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她于2008年间,以上官瑞雪的名字又与肖某在北京市登记结婚。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重婚罪追究王洪蕊的刑事责任。

王洪蕊穿着病号服出庭,进门就开始喊自己身体不好。经法官劝导,她稍微平静了些,称指控全部属实。当公诉人询问案情时,她显得非常烦躁,提高嗓门说:“你就别问我了,现在我认,什么都认。对也好,错也好,我都认。我就想早点了结,现在得这个病比判刑都难受。”

公诉人出具的被害人证言称,王洪蕊虚构自己是车行的股东,谎称能帮忙买便宜车。为了获取买车人信任,王洪蕊会让对方提走几辆便宜车,之后就只收钱不交车了。

对于重婚,王洪蕊还是辩解了几句。她说自己用王艳的名字和薛某结婚后,因为写着王艳的身份证被注销,她没法离婚。薛某说会登报公示两人已离婚,她就信了。随后她才和肖某登记结婚,后来也离了。

据这两名男子称,他们不知道王洪蕊重婚。王洪蕊结婚前曾虚构自己是大学老师,父母是高官,都在国外。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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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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