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一女子跳轨自杀未遂 头部受到剐蹭
澎湃新闻11月19日晚从北京警方获悉,该市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当晚发生一女子跳轨自杀未遂事件。 当晚23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一名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的确有一名女子跳入宣武门地铁站。“她因为找工作不如意心里想不开产生了自杀的行为,现在已经没事了。”该工作人员称,该女子仅头部受到剐蹭,并无大碍。 目击者张明(化名)对澎湃新闻称,当晚22时05分左右,她正在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等车,突然发现站台上一个人似乎被卷下了地铁轨道。“当时我脑袋全部懵了,等我反应过来,一批地铁工作人员过来挡住我们。”张明说,地铁站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查看人后,就说让围观者后退不要看了。“我当时想要拍照,但被地铁工作人员阻止了。”她说,“当时所有的乘客都被清出场地,地铁也停运了。” 就在半个月前的11月6日,北京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南口站曾发生一起乘客意外死亡事件,当晚18时57分,一名33岁的女性乘客在乘车过程中被卡在屏蔽门和车门之间,列车启动后掉下站台,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北京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2013年也曾发生过跳轨自杀事件。据《新京报》报道,2013年17时24分许,该站一名中年男子从内环站台跳下,被进站的列车碾轧,当场身亡。事发后,该站采取封站措施,内环停营,外环列车通过不停车。至17时41分,现场清理完毕,2号线内外环恢复正常运营。 据《金陵晚报》2011年5月报道,有律师表示,擅自跳入地铁轨道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在跳轨事件中地铁的财产受到损失,地铁公司也可向跳轨者追偿。而地铁司机在经历了跳轨事件后,心理上也会受到很大影响,需要进行至少一个星期的心理疏导。报道还援引一名长期从事自杀心理研究的专家的建议称,针对地铁自杀事件,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地铁应当成为主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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