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新标准发布 衡水市尚需淘汰黄标车13545辆
长城网衡水11月19日电(屈冰 扈炜)11月19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河北省环保厅、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黄标车新标准及淘汰措施。按照新的认定标准,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衡水市今年尚需淘汰黄标车13545辆。其中,桃城区3687辆,景县1250辆,深州1245辆,安平1137辆。 据介绍,新的黄标车认定标准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原来的黄标车是指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和2008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 衡水市将严格按照黄标车新标准,对黄标车实行限办业务、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强制报废等多项措施。严格执行黄标车禁行措施,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进一步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强报废注销监督管理,“落地见人、落地见车”,确保注销报废手续齐全、有效。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营运车不得申领《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报废。 衡水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已完成黄标车禁限行区域划定、标志标线设置、淘汰任务层级分解等工作。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政策、举措,将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短信平台、河北省交通信息平台等媒介,面向广大驾驶人密集推送。衡水市环保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等6部门也将联合发布《关于全市淘汰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的通告》。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黄标车认定新标准,强化源头及路面管控,强力推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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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