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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警方打掉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团伙刑拘13人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1-04 17: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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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法制网通讯员 冯蔚湘

银行原副行长、原高级客户经理等资深金融理财人员手握“白金客户”资源,长期经营理财产品取得客户信任后却滥用信任,偷换概念以“私募基金”为幌子掩盖“非法吸存”之实,吸引270余个投资人共计投入7亿投资款牟取暴利!

9月25日,广州天河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个前银行工作人员以合伙经营“私募基金”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亿余元的特大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扣押涉案物品一大批。

600万投资“私募资金”打水漂

9月25日,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丁女士,驱车来到位于广州CBD里的一家基金公司。本打算与自己合作多年的理财经理聊聊下一步的投资计划,却不想撞到了让她至今仍不太愿意提及的“心碎”场景——十几个和她一样投资给这家基金公司的男男女女,堵在了基金公司的门口,叫嚷着要求查账。想到自己已经几个月没有收到分红了,丁女士心慌了:“我可是投进去了600万元人民币。”

丁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委托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人、公司财务总监杨某帮助自己理财。一年前,杨某向其推荐了一个基金理财产品,说有一个基金合伙投资项目,收益率很高,可达到6.5%至14%的年化收益,他们准备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募集资金合伙进行投资……未等杨某把话说完,对杨某深信不疑的丁女士就打断:“我先转600万,合同随后再签吧!”

丁女士回忆,杨某给她认签的《协议书》,加上《投资说明书》和《认购意向书》,每份都是密密麻麻文字织就的十几页纸,补签的时候也没再细看。“现在想来,密密麻麻的文字里原来隐藏着吞噬信任的‘血盆大口’!”

在大家激动的追问下,该公司总算回应称:由于项目失败,他们的投资,从人民币几十万到人民币上千万,统统收不回来了!

投资收不回来,信任也随之断裂。是投资失败还是出了什么事?带着疑问,有投资人拨打了110报警。

270余人7亿元“投资”私募基金

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前往处置,听完丁女士们的述说后,民警敏感地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于是迅速地控制了基金公司财务的电脑。打开电脑里的Excel表格,映入处置民警眼帘的是270余个投资人的名字,其中投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很多,高于1000万元的也不少。根据警方的调查,杨某所在的“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办案民警于是立即将当时在场的该公司所有的员工带回调查,同时立即从天河经济侦查大队和冼村派出所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询问事主、讯问嫌疑人、研判、取证……2014年的国庆假期,办案民警们没日没夜连续工作了十几天,终于将案情大白于丁女士们的眼前。

经调查,2011年,原广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卢某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了“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人和总经理职务。卢某凭借专业的融资理财知识和人脉资源,先后代理发行了数个基金理财产品,并拉拢了杨某等一批原银行工作人员到其麾下效力,其中不乏银行原副行长、原高级客户经理等资深金融理财人员。

2013年,卢某获悉某服务公司有融资需求,谙熟融资途径的卢某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双方一拍即合,约定每笔由“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贷给某服务公司的款项可得到24%的年化收益,且每笔借款发生次日,某服务公司支付其中 1/4的收益,随后每季结息,直至本息结清。

办案民警介绍,眼睛发亮的卢某等人不惜抛下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罔顾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立即伙同杨某等人打造了一个专门瞄向高端投资客户钱包的“进取九号私募基金”项目,吹嘘该项目有价值高达3亿余元的土地、物业作为抵押,资金由专业团队管控,有资深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同时许诺投资人每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3至24个月可对应获得6.5%至14%的年化收益。

人为规避法律责任掩盖非法吸存本质

获取的是24%,支付的是6.5%至14%,中间赚取10%以上的差价!巨额收益诱惑下,卢某和杨某等人为规避法律责任,利用专业知识,在合同上大做文章,绞尽脑汁地移花接木,企图以正规私募基金为幌子,掩盖“进取九号合伙企业”“伪私募”本质:不能公开募集,就口口相传、私下推介,或者是在基金公司网站、信托产品商城等互联网小众网站,以打“擦边球”形式公开宣传;投资额不能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他们就对小额投资人,采取“拼车”、“他人带持股”的形式变相拉进来;50个的投资人(合伙人)太少,就采取口头讲解,分头签合同,不标注合伙人人数等方式,蒙混过关。为募集更多的资金,他们就不惜开出每笔2%至2.5%的高额提成,鼓动他们拉拢过来的原来在银行等金融部门工作过的员工,向这些员工们在银行工作时掌握到“白金”客户募集资金。

机关算尽,卢某等人累计募集的资金高达人民币7亿余元,累计拉进来的投资人数多达270余人!

积重难返,2014年9月,与卢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务公司终于垮塌,总计亏空高达人民币3.1亿元的投资款!

警方再次提示投资人:资金安全放首位,“高额回报”须注意,“合同陷阱”要警惕,理财靠理性,投资忌投机。

关键词:基金理财,理财产品,理财经理,犯罪团伙,吸收公众存款,警方,打掉,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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