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14岁女孩遭强奸 生肖项链让男子认罪
今年7月,14岁女孩双双(化名)在广场滑旱冰时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之后两人“相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张某某被抓获后,却对此行为矢口否认。最后,却因为一条生肖项链打破了审讯僵局。 案发后,张某某一直辩称刚认识的时候双双就告诉自己她今年19岁,但双双却表示,早就告诉过张某某自己只有14岁,刚小学毕业。虽然有人证证明,但张某某依然对此矢口否认。 因为双双年龄较小,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同时也因对此事难以启齿而不愿多说,使案情的进展陷入了困境。但经过办案人员多次开导,双双仔细回忆了两人相处时的情景,办案人员最终发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张某某曾给双双买过一条生肖项链。 张某某承认自己给双双购买过生肖项链,但却辩称当时没有将属相和年龄相联系,所以不知道双双只有14岁。虽然张某某在不断辩解,但作为24岁的成年男子,张某某的辩解显然不能得到认同。经过多次取证、询问,张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17日,因涉嫌强奸罪,张某某被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内蒙古晨报首席记者 时婷婷 通讯员 汪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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