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脑门”的权力何时寿终正寝
耗资8亿元的陈家祠广场是广州市的文化名片之一,仅仅4年后,这个重金打造的广场就因为地铁建设被“推倒重来”,造成公共资产巨大浪费。新华社10月14日的一则报道,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报道显示,广州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早在2007年就得到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当地政府为什么在规划的线路上花8个亿建如此高标准的广场呢?知情人一语道破天机:当时由于广州亚运会“任务比较紧”,所以,作为迎亚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该广场赶在亚运会开幕前加班加点完成。 又是为了政绩和脸面“拍脑门”的决策! 这些年,从大城市到小县城,大型建筑因非质量原因而“短命夭折”的现象频频出现。从北京地标性建筑凯莱大酒店到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从安徽淮南市的“观湖国际”酒店到山西河曲县的 “滨河公园长城广场”……信手拈来,比比皆是。这就不得不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谁来为公共资产的巨大浪费承担责任? 其实,大家心知肚明,没有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拍板,别人是无权决定大型公共工程命运的。这种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把钱装进腰包的腐败相比,危害更甚。但是,因为是从工作出发,决策者对自己的失误并没有负罪感。“拍脑门”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而被追责的,迄今鲜有,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 杜绝规划“家长制”、决策“拍脑门”,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设计,淡化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城市“总规划师”角色,突出专家科学论证规划的权重;通过立法保障规划的连续性,用法律手段将领导个人的喜好阻隔在规划之外,遏制“一届政府一个规划”的冲动。 实现这个目标不容易。规划法治化会让一些领导感到自己的“能力”受到了限制。虽然他们天天把“法治”挂在嘴边,可是,一旦手中的权力受到法律掣肘,自然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排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法与权的矛盾客观存在,并将贯穿始终。法治一天不落地生根,它就是虚幻的空中楼阁。 让“拍脑门”的权力早日寿终正寝,法治是唯一的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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