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伪造病历发票诈骗医保百万余元 被判刑12年
诈骗真的跟学历无关。阳春一老汉,小学文化,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借用他人身份证、医保卡,伪造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竟然骗取医保费119万余元。昨天,广东省阳春市法院对外通报,57岁老人杨壮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所得款项予以追缴,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2012年4月,个体户杨老汉从台山市回老家阳春市探亲。其间,“老表”马某华(另案处理)向杨老汉提起,伪造虚假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可以从社保局“取”钱。杨老汉脑筋一转,随即决定与“老表”合作,一起“做生意”。2012年9月,杨老汉与“老表”商定,由杨老汉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老表”负责伪造参保人员住院病历及医疗发票,银行开户及医保申报则由杨老汉负责。随后,杨老汉请黄某荣(另案处理)等人收集他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并承诺骗到医保款后,每个名额给收集人5000元作为报酬。从2012年9月到2013年9月26日一年时间里,杨老汉等人先后从阳春各镇收集到28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并到银行以参保人名义开设了账户。而此时,参保人却蒙在鼓里,以为熟人只是借医保卡和身份证开点药。“老表”则利用上述信息资料,伪造出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病历上记录了参保人身患癌症及相关诊疗的情况。 一切就绪后,杨老汉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银行存折等资料,向阳春社保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经审核后,阳春社保分局共报销医疗费合计80万余元,中国人保阳春支公司报销医疗费合计39.4万余元,两项金额合计达119.4万余元。医疗费转账至银行账户后,杨老汉就开车从外地回到阳春,将医疗费取走并进行分赃。 2013年7月,社保部门发现相关骗保线索并立即报警。9月26日,杨老汉被抓获,用于犯罪的小汽车被扣押,尚未取走的医疗费13.3万余元及同伴存在银行的20万余元则被冻结。到案后,杨老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远斌、黄晓婷、高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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