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报1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萧山6干部被处分
昨天,浙江省纪委对外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宁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楼永钧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祝华东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征迁科科长曹金福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干部葛连潮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杭州市萧山区新湾街道办事处干部夏彬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并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杭州市萧山交通投资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一部副经理胡金月违规收受礼卡礼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7.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主任章胤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金华市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顾金松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金华市武义县财政局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副主任范忠伟大办婚丧喜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义亭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党委副书记兼大闾管理区党工委书记贾伟浩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大闾管理区主任戴云才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斯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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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