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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乘客不满公交车速殴打司机获缓刑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8-20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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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交车速殴打司机,致使公交车“无人驾驶”开出数米;多次盗窃电梯配重铁,导致电梯故障致人摔伤。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法院获悉,孙某和张渝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4年。

因不满公交车车速,乘客孙某在司机正在驾驶车辆时掐司机脖子,导致公交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向前行驶数米。昨天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认定孙某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2月11日6时许,男子孙某在乘坐489路公交车时,因不满驾驶员张某的驾驶速度而对其进行辱骂。

当该车行驶至海淀区慈寿寺站时,孙某撕扯正在驾驶车辆的张某的衣服、掐其脖子,造成张某无法正常驾驶车辆,致使载有多名乘客的公交车在无人驾驶的状态下向前行驶数米。

公交集团工作人员报警,孙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医院诊断,张某颈部、右手部软组织损伤。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孙某对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进行撕扯、殴打,造成驾驶人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念孙某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法院根据孙某犯罪的事实及具体情节,考虑其认罪、悔罪态度,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盗窃电梯配件致乘梯人摔伤

窃贼获刑4年

男子张渝盗窃近400块电梯配重铁后,导致多部电梯在危险中运行,并造成一人受伤骨折。昨天记者获悉,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渝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男子张渝今年25岁,2013年11月,他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及刑事拘留,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2014年4月25日,石景山检察院对张渝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6月至10月间,张渝在明知电梯配重铁缺失会给乘坐电梯的人造成人身危险的情况下,仍在石景山区五里坨隆恩颐园小区内,多次秘密窃取多部正在使用中电梯内的配重铁向他人出售,造成缺失配重铁的电梯平衡系数均低于国家标准安全范围。2013年12月11日,张渝被民警查获。

经查,张渝共盗电梯配重铁395块,价值9.7万余元,造成该小区14号楼4单元电梯出现运行故障,导致乘坐人李某摔伤并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渝盗窃正在使用中多部电梯的配重铁,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记者 孙思娅)

关键词:缓刑,孙某,车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殴打,配重,司机,获刑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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