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儿子有外遇三年有家不回 婆婆陪儿媳上法庭离婚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2014-08-07 10:15: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法槌落下,35岁的葛女士和婆婆在法庭上抱头大哭。

这样的离婚官司,法官第一次遇到:儿媳打离婚官司,婆婆作陪,句句夸儿媳如何如何好,并数落儿子的不是。

2006年3月,在朋友介绍下,葛女士认识了张某。

经过半年接触和交往,葛女士发现张某很会关心人,就嫁给了他,2007年,葛女士生了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但是,从2011年开始,张某开始夜不归宿。葛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为挽回他的心,和丈夫沟通,但丈夫态度冷淡。

2013年8月,葛女士向余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

2014年7月,葛女士再次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这次,婆婆大力支持。

昨天开庭,婆婆亲自陪葛女士来法院。张某没到庭,但当着法官的面,婆婆句句话夸儿媳、痛斥儿子对婚姻的不忠:

我家儿媳妇是仔细人,下班回家,抢着帮我干家务。这么多年来,从没和我红过脸、拌过嘴。都是我家孩子不对!一周甚至一月不回家,在外面和其他女人混。我和儿媳妇一道,劝他回家。可他媳妇的话不听,我的话也不听。第一次打离婚官司,是想警示他悬崖勒马!哪知他一点没反省。儿媳妇心头受了伤,可从不发怨气,仍然尽心尽力伺候我和老伴……

说着说着,婆婆抹起眼泪来:“三年了,儿子很少回家。只有想宝宝的时候,才会带些玩具和零食进家门,也不理媳妇。这次离婚,我绝对支持:媳妇不能再受苦,趁她年轻,可以找个好婆家。”

法庭上,对葛女士的婚姻情况,法官一一了解,婆婆一一予以印证。

最终,法院判决:葛女士和张某感情已彻底破裂,符合离婚法定条件,予以离婚。儿子由葛女士抚养。

当法官敲下法槌时,婆婆拉着葛女士的手,久久不肯放开:“小葛啊,虽然你和我儿子离婚了,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女儿,我会像嫁女儿一样,把你嫁出去。”(都市快报)

关键词:葛女士,离婚官司,婆婆,有外遇,离婚诉讼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