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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州致死逃逸事故破案率逾九成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08-07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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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州交警通报,仅用5小时侦破一宗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事故。在警方敦促下,酒后驾车撞死电动车驾驶人逃逸的肇事者梁某某当日已经归案。据悉,今年上半年广州致死逃逸事故破案率逾九成。交警部门表示,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据广州交警部门通报,2014年8月2日早晨6时50分许,海珠区赤岗北路018号灯杆对开路面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车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刘某某,43岁)当场死亡,肇事者驾车逃逸的恶性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过连续5小时的奋战,当日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锁定并依法暂扣肇事嫌疑车辆粤Y95G××轿车,同时,在警方的敦促下,肇事逃逸嫌疑人梁某某当日归案。目前,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撞车辆竟遭拖行九十米

记者从事发当时的视频看到,梁某某驾驶着一辆黑色小车从北往南方向往赤岗北路急速驶来,径直从背后撞上右前方一辆正在行驶中的电动车,两者发生猛烈的撞击,电动车上的驾驶人刘某某瞬间被撞飞出十几米远,摔落在路边,当场死亡。

碰撞后,由于巨大的冲击力,电动车被卡在黑色小车的右前大灯处,司机梁某某未做任何减速或停留,反而径直驾车拖着电动车向前行驶90多米直至车辆无法行驶才停下车。随后,车上的一名随车人员下车扯开该电动车后,梁某某继续驾车逃离现场。据事后警方测定,事发当时小车车速为61公里/小时。

办案民警经过反复研究、比对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和大量的信息化数据分析,成功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和肇事逃逸嫌疑人。在警方的敦促下,逃逸嫌疑人梁某某于当日归案。

梁某某归案后,民警立即带梁某某到附近医院提取其血液送检。据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推算案发时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低限应为67.4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对肇事逃逸嫌疑人梁某某及相关案件证人进行调查询问,上述证人均指正梁某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梁某某对其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亦供认不讳。至此,经过连续5小时的缜密侦查、连续奋战,这宗恶性事故成功告破。

肇事者声称怕赔钱而逃逸

据了解,肇事司机梁某某23岁,广州人;被撞身亡的电动车驾驶人刘某某43岁,湖南人,在广州做保安。

事发当时,小车车上一共有4人,乘客都是梁某某的朋友。事发之前,8月1日晚,梁某某与车上的朋友一直在某酒吧饮酒,然后在某酒店消夜,梁某某自称“只喝了一点啤酒。”

肇事车辆的车主并非梁某某,而是其朋友的。案发后,梁某某逃逸到某宾馆里睡觉,警方通过车主找到梁某某,劝其投案。

归案后的梁某某自称“只知道撞了一部电动车,并不知道撞死人”,后又称因为害怕赔钱而逃逸。

据了解,司机交通肇事后逃逸一般主要是受恐惧和侥幸心理驱使,恐惧、害怕支付巨额的车辆修理费、伤者的医药费和担负刑事责任,于是侥幸以为逃跑可以免去一切责任。此外,酒后驾驶,也成为逃逸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警方近期侦破的案件中,接连两宗均为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

酒驾撞人别侥幸 基本躲不过三天

据广州交警部门介绍,致人死亡的逃逸案件破案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今年1~6月共发生的死亡逃逸事故为66宗,已破案60宗,破案率已逾九成。另据统计,广州交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近年来一直位居全省前列。

“交通肇事逃逸不但逃脱不了责任,带来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交警人士表示,有的被判终生禁驾的司机原本只是涉及普通的交通事故,完全可以由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调解。但由于肇事后逃逸,致使受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案件性质便发生了变化,使其成为刑事案件。更有甚者,有的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等待他的将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严厉处罚。

发生肇事事故逃逸后,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周边方位、监控录像、走访群众,快速锁定侦破目标,及时进行追缉和布控堵截。在城区出口、城郊结合部以及易发生事故路段等重点部位都有电子监控,通过科技手段排查锁定嫌疑车辆,“大多数案件都可以在72小时内侦破。”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力度,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一律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此外,通过“有奖举报”调动广大群众,让交通肇事逃逸者无处可逃。

交通部门:发生伤亡事故请即报警

“发生伤亡事故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协助救护伤者;发生伤亡事故后肇事逃逸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交警部门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令人不齿,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公然挑衅。警方对查获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坚持从严打击原则,造成交通事故后一旦逃逸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警方同时呼吁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市民群众如目击交通事故事发经过,请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酒驾害人

旧血未干

广州上半年

致死逃逸事故66宗

黄埔大道小车撞飞环卫工

2014年7月24日凌晨5时,肇事者谢某驾驶小车在黄埔大道将一名环卫工人撞飞后逃逸,造成环卫工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8小时神速破案。经鉴定,肇事者在事发10小时后仍然测得血液酒精含量87.2mg/100ml,可推测事发当时至少在189mg/100ml以上,属于严重醉驾。

太和货车撞死三轮车司机

2014年4月5日凌晨,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草庄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货车撞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肇事者随后逃逸。交警部门通过调查取证,仅两个小时即锁定疑犯,并使其归案。司机撞死人逃逸后扮知情人“露馅”引怀疑,最终自首。 文/记者李栋 实习生谭嘉伟 通讯员交宣 摄影莫伟浓

关键词:梁某某,广州交警,逃逸事故,酒驾,禁驾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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