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原节水办副主任受贿20万被判5年
利用职务之便,怀柔区节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殿文因接受某企业贿赂20万元被公诉。近日,怀柔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温殿文有期徒刑5年。 2002年1月至2008年5月,温殿文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8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其自2002年至今负责怀柔区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全面工作。据怀柔检察院指控,温殿文于2007年、2011年间,利用其担任怀柔区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为某饮料公司北京生产基地申请节水项目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贿赂款20万元。 2014年2月17日,纪检部门找温殿文谈话后,温交代了受贿的事实,后将赃款全部退缴。 怀柔法院审理后认为,温殿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鉴于温殿文具有自首情节且退缴涉案款,有悔罪表现,是初犯,故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温殿文有期徒刑5年。(记者 孔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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