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里有他人遗留银行卡 男子盗取4.5万元获刑
六盘水一男子发现他人遗留在自动取款机里的卡后,将账户内的4.5万元据为己有。日前,该男子被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1月6日,杨女士在六盘水电信大楼旁一银行的ATM机上取钱,取完钱后忘记拨卡就离开。待其想起来返回银行找卡时,卡已不在。事后,杨女士通过银行查询,得知卡内的4.5万元已被人取走。 杨女士报警后,钟山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于案发第二天将取走钱的男子赵某抓获。赵某交待,当天他在使用ATM机时,发现里面有一张卡,经继续操作查询发现,卡里面还有存款4.5万元。于是,他分五次取走卡里的1.5万元后,将余额3万元转入了自己的帐户,并将杨女士的卡拿走。 事发后,被刑拘的赵某,赔偿了杨女士的损失,并如数缴纳了罚金。 日前,钟山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此案时,认为赵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取钱,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事发后赵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如数缴纳罚金,有真心悔罪认罪的表现,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高松 谢鸿 刘娇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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