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半年查处环保人员受贿案9件 受贿互不避讳
郭山泽/漫画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查处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受贿案9件9人,其中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7人、南山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2人。目前,这9名人员已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诉。 一位办案检察官用“蝇贪”来概括这些涉案人员的特性:“他们是传统‘冷衙门’的基层工作人员,平时不容易引起关注,但直接与企业、群众打交道;他们都是正式的国家公务人员,但级别都不太高,最高才是正科级;他们手中的权力不算大,但稍加运用的话,足以卡住辖区相关企业的咽喉;他们每次收的钱都不算太多,最常见的是三五千元,但累计起来往往能达到数万直至数十万元;他们大小红包各类礼品等都通吃,且互相之间并不避讳,以至于受贿带有群体性。” 被“银弹”击中后的“高抬贵手” 某环保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袁某,需要长期和基层环保部门打交道。用他的话说,“必须和他们搞好关系,希望他们对我的污水运营项目和我负责的污染企业关照一下。”正是要“搞好关系”,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中,7名工作人员均被袁某的“银弹”击中,并在环保批文、环境监测、行政执法等相关环节为其提供便利或帮助。 同样,宝安辖区内多家污水处理运营商、污染企业等,都要仰仗基层环保部门的“高抬贵手”。2013年11月底,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张某在执法大检查时,采集了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口的水质样品,准备送去检测。该公司负责人很快就打电话过来,明确说排水口的水质“不达标”,希望张某帮忙“处理”。张某心领神会,将水质样品瓶内的大部分水样倒掉,并加满矿泉水。后经检测,该公司的抽检水样顺利“达标”。 如果样品已被送到检测站,他们同样有办法。2012年5月,某公司的一处水样被送进检测站,该公司自知水样的指标超标,立即打电话给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下属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某,李某就直接去样品保管室,通过用自来水稀释,确保样品“达标”。 还有为他人删改笔录的。2013年中秋前,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其增设的工艺违反了环保规定。检查完的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即找到执法人员梁某,希望能在检查笔录中给予“关照”。于是,梁某从检查笔录中删除了关键字眼。 潜规则下的“双赢” 有些污染企业长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规行为,正如一个行贿人所说的,“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卡我”,于是,“送钱”与“不送钱”便成了企业的一道必答的选择题。 “关照”与“不关照”,差别很大。一个企业负责人曾经多次给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的工作人员送上好处费,其坦言:“在现场监测中如果发现我公司运营的项目有问题,他们会在现场向我提出,我会立刻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如果不是对我关照的话,他们也可以按照规定制作笔录,向我公司直接开出罚款单。” 某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违规超时施工,被南山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李某多次下令整改,该公司董事长罗某约李某吃饭,李某即暗示想要红包。案发后,罗某告诉办案检察官:“我们的工程中确实有超时施工等违规行为,工地如果不超时施工就赶不上工程进度,没送钱的时候他经常给我们发整改通知书,影响我的工程进度;给他送钱之后,工地就能在晚上超时施工,也没有被开罚单处罚了。”对此,李某也如实供述称,“我在他违规施工的时候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万一有人投诉他,我可以先打电话告诉他赶快停止施工,这样他就不会被查到了。” 对个别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而言,到辖区污染企业多查几次、少查几次,有时都成了一种隐型的权力。 在“收你钱财给你关照”的潜规则之下,部分污染企业与执法人员似乎达成了一种“双赢”的局面。那么,受害者呢? 一名群众发现自家住宅区周边长期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臭味,为此多次投诉污染源。“当时这个群众投诉可能导致某工厂停产甚至搬迁”,李某交代说,环保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他还是帮忙办理了环保批文,并“热情”地到工厂现场指导如何应对群众投诉和环保检查。对此,工厂总经理感激不已,可是他们的“双赢”却苦了生活在周边的群众。 这种潜规则不断地发挥作用,导致环境污染持续蔓延,而其后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埋单”,且治理起来相当困难。 传统节日中的腐败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9名被查处的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收受辖区内多家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 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梁某承认,仅在2013年中秋节前几天,某公司老板黄某请他吃饭并送给他一个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信封,某公司总经理杜某到他办公室送上一个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信封,某公司老板林某请他吃饭并送他一个装有3000元港币的红包,某公司老板邝某请他吃饭并送他2000元人民币…… 除现金外,还有各类礼品。据梁某交代,在2013年中秋节和2014年春节,他先后收受了两部苹果手机。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环境监督科副科长谭某也交代说,她在过年过节时除收受辖区内企业的现金外,还多次收受了购物卡、名酒等物品。 “企业为得到关照并维持关系,常常把传统节日作为一个联络感情的时间点。在送礼的和收礼的看来,似乎是送得理直气壮、收得心安理得。”办案检察官分析说,“殊不知这就是一种利益的互换,就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这些涉案人员,在当前强力反腐的形势下还敢如此收受红包,这种歪风真该狠狠地刹一刹!” “冷衙门”期待社会的更多关注与监督 “反腐没有死角,‘衙门’不分冷热,只要有权力存在,一旦监督管理不到位,就难免会出现腐败。”办案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这些‘蝇贪’单个看来似乎不大,危害却不小,一旦群体性地发案,更加让人震惊。” 目前,法律对企业的环保要求非常高,一些企业就想方设法地拉拢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并恳求关照。“如果意志稍薄弱一点,很容易就被企业的‘好处费’或红包所击倒,而这些潜规则一旦成型并蔓延开来,又很容易害了后来的年轻工作人员。”办案检察官认为,由于类似涉案人员平时处在基层,行贿受贿行为又往往限于“一对一”,犯罪次数较多但数额不大,造成了基层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存在着发现难、查证难问题。因此,对于此类事关民生的执法领域,社会各界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和有效监督。 |
关键词:受贿案,环境保护,避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