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原副县长汪敦荣涉受贿案开审
庐江县汤池镇政府门前两块共49亩土地成为开发商和当地官员眼里的“香饽饽”,当地官员更是参与投资房产开发项目开发,并从中拿提成。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庐江县原副县长汪敦荣涉嫌受贿、原安徽省工商职业学院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于7月22日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汪敦荣,原巢湖市正处级督察员,曾任庐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党组副书记。汪敦如,原安徽省工商职业学院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年底,汪敦如接受庐江县中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明(已判决)请托,向时任庐江县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的卢荣友(已判决)请求将汤池镇政府门前的一块约19亩土地卖给张晓明开发的小产权房项目,卢荣友同意。后卢荣友、汪敦如向张晓明提出,由卢荣友、汪敦如和时任庐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汪敦荣各出资30万元给张晓明,不参与所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不论盈亏,张晓明给每人30万元“回报”,张晓明表示同意,汪敦荣得知后表示同意。卢荣友、汪敦荣交给张晓明30万元。2007年5、6月份,张晓明在该块土地上开发建设“中兴花园”项目过程中,分别送给卢荣友、汪敦荣60万元,送给汪敦如30万元。2012年5月中旬,汪敦荣因得知卢荣友被调查,遂将30万元退还给张晓明。 2006年5、6月份,汪敦荣在担任庐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期间,接受上海景春园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启春(已判决)请托,向时任庐江县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卢荣友请求,将汤池镇政府对面一块约30亩的土地,卖给张启春开发的小产权房项目,卢荣友同意。2006年10月、11月,卢荣友、汪敦荣向张启春提出,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0万元给张启春,不参与所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不论盈亏,只获取利益,张启春表示同意。后卢荣友、汪敦荣分别以转账、现金的形式将30万元交给张启春。2009年年底,卢荣友、汪敦荣在上海与张启春商议获取收益数额问题,张启春提出给30万元,卢荣友不同意,要求张启春给每人除本金以外每人200万元的“回报”,张启春答应。后汪敦荣单独向张启春表示“不用考虑我”,张启春提出给其除本金外90万元回报,汪敦荣同意。2010年1月至6月期间,张启春分五次给卢荣友230万元。2010年7月至10月期间,张启春分三次给汪敦荣120万元。 2012年6月,汪敦荣自动到案,退还涉案款项。2012年7月,汪敦如经电话通知后到案,退还涉案款项。 检察机关认为汪敦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2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汪敦如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30万元,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黄娜娜) |
关键词:汪敦荣,卢荣友,张启春,受贿案,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