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持刀劫超市女店主 抢得8000元分别获刑
两名80后男子合谋到一家超市捆绑并持刀威胁女店主,抢劫8000余元的财物。昨天,通州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4年和4年半。 此案被告人是27岁的苗某和31岁的刘某。据苗某供述,他和刘某是朋友,两人都无业。刘某租的房子附近有一家超市,他们经常去买东西。今年春节前后,两人没钱了,房子又快到期,刘某便提出抢劫经常去的超市。 今年2月5日晚9时,两人持刀来到超市内威胁张女士。在超市收银台和后方卧室,他们抢得5400余元现金、价值2224元的香烟8条,还有一张银行卡。他们持刀胁迫张女士说出银行卡密码,苗某随后到自动取款机提取了800元。事后,苗某分得赃款3400元,刘某分得2800元。2月24日,刘某被抓获后带领民警将苗某抓获,部分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苗某和刘某当庭都认罪,希望法院不要联系他们的家人。法院认为,苗某和刘某都构成抢劫罪,当庭判处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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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