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300多只麻雀每只卖1.8元 被拘称不知违法
前天晚上,在瓯海公安分局娄桥派出所,再过2个月就40岁的湖北麻城人蔡某懊悔地说:“真不知道麻雀是国家保护动物,否则绝不会做这样的事儿……”他因非法猎捕300多只麻雀被警方刑事拘留。 两天猎捕300多只麻雀 每只卖1.8元不到 湖北人蔡某来温多年,此前在市区一家皮鞋厂上班。前段时间,因厂里工作不忙,他见田里有很多麻雀,就想到抓麻雀去卖。 蔡某交代,7月19日下午3时,他在瓯海一花鸟市场里,找到一家买放生鸟、观赏鸟的店。“老板当时跟我说,他们店里卖的麻雀都是放生的,赚不了钱,只卖1.8元一只,但我还是同意了。” 蔡某称,7月20日上午,他去任桥那边的田地里架好了网,在边上等着,一有麻雀粘上去,他就抓下来放到笼子里。至当晚6时,他总共抓了103只麻雀,并作价180元全部卖给了鸟店老板。 前天上午,蔡某故技重施,到晚上又猎捕了215只麻雀、2只金翅雀以及1只丝光椋鸟。 拎着鸟笼的他 被巡查民警当场抓获 前天晚上7时半,娄桥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看到拎着两只鸟笼的蔡某,鸟笼里挤满了麻雀。民警当即将蔡某抓获。据介绍,蔡某见到民警时,没有半点惊慌。对此,蔡某的解释是,他根本不知道猎捕麻雀是非法的。 “我一直以为,麻雀是吃稻子的四害。”在派出所里,蔡某语气低沉,不停地摇头。“有很多燕子飞到网上,我都马上放掉了。做梦也没想到,麻雀竟然是保护动物。”蔡某称,卖麻雀赚来的180元还在身边。 上百只麻雀被装在狭小的鸟笼内,受到严重挤压,许多已经生命垂危。前天晚上,派出所民警与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立即将200多只麻雀等放生。受伤的14只,由绿眼睛组织带回。记者昨天了解到,其中13只已不幸死亡。 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麻雀即在名录之列。绿眼睛组织工作人员王芒芒介绍,一些人对“放生鸟”存在误区,其实,购买一只放生鸟的背后,可能意味着三只鸟的死亡。“鸟贩在猎捕‘放生鸟’的过程中,难免会造成鸟类死亡。很多人在发善心的同时,可能无意中做了坏事。” 律师告诉你 如果仅以放生为目的购买 收购者一般不构成犯罪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 蔡某猎捕麻雀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了麻雀,还有像穿山甲、松鼠、大壁虎、野牛等常见的动物也是禁止猎捕的。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341条的规定,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是违法的。因此,鸟店老板如果明知而故意收购,也将涉嫌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然,如果收购者仅是以放生为目的而购买,则一般不构成犯罪。(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叶临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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