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内蒙古加大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督查力度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7-19 21:57: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19日电 (乌瑶 杜怀忠)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内蒙古加大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督查力度。

据该局提供材料显示,自该局在全内蒙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问题,内蒙古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大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据了解,此次集中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结合自治区局督查组在督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采取盟市、旗县区两级联动合力办案的方式。

乌海市局组织人员对乌海市曙光泌尿医院涉嫌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进行调查。对过期医疗器械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对涉案医疗器械产品的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销售票据等进行了复印保存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乌兰察布市局对察哈尔右翼中旗张月军牙科门诊检查中发现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器械盒,依据《条例》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结案。

锡林郭勒盟局对正镶白旗人民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已立案调查,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二连浩特市医院手术室、口腔科、妇产科门诊使用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型)等过期医疗器械案进行了处理,该案已结案。

呼和浩特市局在对土默特左旗的检查中发现土默特左旗利康药店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因其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数量少,药店规模较小,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从轻进行行政处罚。

巴彦淖尔市局、通辽市局也针对本地区实际,以“五整治”专项行动和日常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新《条例》的行为均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卫生室限期整改。(完)

关键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店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