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广平环保公安两部门联手取缔非法“小镀锌”
长城网邯郸7月17日电(助理记者 武萌 谢江涛 通讯员 李艳庆 耿培奇)17日,记者从邯郸市广平县获悉,广平县环保局在该县南阳堡镇排查时,发现一家预制板厂变身为小镀锌厂并存在生产迹象,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该小镀锌厂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小镀锌厂位于南阳堡镇贤店村东大牙线贤店段路北,在原有的一家预制板厂内。该小镀锌厂安装镀锌生产线两条,生产车间有水泥灌槽,灌槽内有残存废液。现场有生产过的痕迹。有氯化钾、酸、光亮剂等生产用料。现场有挥发性气体和刺激性气味。在西北两厂房有废水通过四寸塑料暗管正在少量外排,厂区内南侧有南北长3米、东西宽2.7米、水深2.0米隐蔽深坑。执法人员当场在渗坑内取水样送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经监测PH值为3.06,总锌为2.50×102mg/L。 执法人员在对该小镀锌厂调查中发现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无任何治理设施,生产工艺简单,为“十五小”企业。广平县已对该厂实施强制取缔,拆除、销毁了生产设备,责令业主对渗坑内的污水采取抽取并寻找有资质的处理公司进行妥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冀环〔2013〕7号要求,广平县环保部门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广平县南阳堡镇东贤店村东大牙线路北赵某镀锌厂环境违法行为和渗坑汗水监测数据审查会,待该厂的违法事实和监测数据得到省环保厅认可后,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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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