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作废房权证作抵押诈骗200万 潜逃新疆仍被抓
菏泽开发区一男子以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利用挂失作废的房权证与他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诈骗200万元,到期后无法归还,后潜逃新疆。15日,菏泽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远赴新疆,将其抓获。目前,该男子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高鹏介绍,2012年8月,温某以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为由,以房权证作抵押,从巨某处借款200万元,期限10个月。前3个月,温某按照约定正常支付利息,后未再支付利息。 “借款到期后,温某未归还本金,找借口要求缓期归还,过了一段时间,温某电话联系不上了。”巨某说,他意识到事态严重,于2013年5月到有关部门查询发现,温某抵押的房权证已于借款前的2012年3月公告丢失,2012年4月补办出新的房权证,2012年8月借款抵押的是已挂失作废的房权证,发现自己被骗后,遂报案。 高鹏介绍,事发后,温某潜逃新疆。2013年5月,开发区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侦查,抓捕温某未果,于2013年12月将其上网追逃。今年7月,温某在新疆库尔勒地区乘坐汽车外出时,被当地警方治安检查站民警抓获归案。 15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远赴新疆,将涉嫌合同诈骗上网逃犯温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菏泽。16日,温某因涉嫌诈骗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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