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谋取利益偷印盗版书获刑
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授权,曹县一对夫妻私自印刷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后经鉴定,其印刷图书均为盗版书籍。近日,曹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夫妻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绳之以法。 吴某、董某夫妇,2011年12月7日,因未经授权,私印图书,被警方抓获,次日,吴某被刑事拘留,因被告人吴某患有疾病,菏泽市看守所暂不收押,后被取保候审。吴某丈夫董某于2012年8月5日投案自首,同日被取保候审。 吴某供述,她与丈夫董某自2002年在曹县某村经营印刷厂,印刷厂的日常管理由她负责,丈夫董某则负责联系业务,印刷厂没有营业执照。2011年11月底一天,丈夫董某给她打来电话,说唐某有些教材需要印刷,问自家厂子是否能做这个活,她便答应了下来。 曹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吴某、董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自2011年11月下旬在自家经营的印刷厂内私自印刷教辅资料。警方查获盗版印刷的《中学教程全解八年级数学(下)》8570本、半成品3070本、书皮2000张,查获盗版印刷的《英才教程》6540本、半成品180本。 近日,曹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吴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董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扣押于曹县公安局的涉案非法印刷品予以没收。(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张新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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