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KTV撞年轻女子被说没礼貌 酒后捅人受审
昨天上午9点半,上城法院十号法庭,一黄姓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开受审。 黄33岁,福建厦门人。去年2月来到杭州,在一知名企业担任营销策划副总监。 他身高近1米9,中等体型,样貌清秀。走上被告席时,他扭头朝坐在旁听席的爸妈望去。 黄的爸妈年约60岁。爸爸头发灰白,穿一件半旧白色汗衫;妈妈双手颤抖,紧紧抓住拎包包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014年1月10日,黄在上城区一量贩KTV的大厅过道处与女子孙某发生冲撞,争执过程中,黄持折叠刀将与孙同行的男子罗某捅伤。 经鉴定,罗右侧血气胸,右侧胸腔大量积血及血凝块,右侧肋间血管破裂,右肺破裂,手术后右下肺叶部分切除,已构成重伤。 同在现场的代驾金某上前劝阻,右手手背也被黄用刀划伤。 行凶后,黄逃离现场。1月14日,公安机关在厦门将他抓获。 公诉人说,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有罪,我认错。”黄垂着头。短暂的沉默后,他再度张口,讲起事发经过。 黄说,事发当晚,他是去KTV里给朋友过生日的。十来个朋友,喝酒唱歌,一直玩到凌晨2点左右。 黄晚饭时喝过两瓶啤酒,在KTV里,大家兴致都很高,他又喝了整整一瓶轩尼诗洋酒。 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上班,黄跟朋友打了声招呼,先回家。 快到家门口时,黄忽然发现钱包忘在了KTV包厢里,急忙折返。“我当时酒劲上来了,头很晕,人很不舒服。” 他走到大厅过道时,正巧碰见三男一女四个年轻人迎面出来,他们有说有笑,并排前行。 双方擦肩而过时,黄跟走在最旁边的女子(即孙某)擦碰一下。 “过道窄,我撞到了她的左肩,因为力道不是很重,所以我就没在意。”黄说,自己本是继续往前走的,却听见孙某在背后骂他,说他“不讲礼貌”、“连道歉都不会”。 他来了气,又转回身去跟对方理论。与孙某同行的三个男子见状,也走过来指责黄。 黄说,当时双方有拉扯,自己怕打起架来要吃亏,就从靴子里掏出一把折叠刀,想吓唬吓唬对方。 “我那时候意识不清,情绪也很激动,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把刀子捅到别人身上去了……”黄手中的刀扎进了男子罗某的背部,罗捂着伤口,倒在地上。旁边有人报了警。 黄匆匆跑进包厢,拿起钱包,跟朋友说了一句“我跟人打架了”。朋友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冲到KTV门外,打车离开。 黄说,自己当时心慌意乱,坐车途中丢掉了带血的刀具。回家后,他在楼下绿化带边呆坐了半个多小时,连夜乘车逃回厦门。 庭上,黄反复强调,自己是酒后冲动,临时起意,没有预料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他说,折叠刀是半年前在武林路的小地摊上买的,长约15厘米,平时拿来切牛肉和水果,因为小巧便携,所以就顺手带了出去。 “如果真是切牛肉和水果的刀,怎么会从靴子里掏出来?”公诉人出示了两份证据——孙某和受害人罗某在公安机关讯问阶段所作笔录。 根据孙某的说法,跟黄发生碰撞时,自己的手机掉落在地上,由于黄没有任何反应,她就自言自语说了一句“没礼貌”。黄听见后,转头冲了过来。 小罗在笔录中提到,黄冲上来时速度很快,一下就扑到自己身上。等他把黄推开,才感觉背后热热的,流了血。 公诉人说,黄为了一点琐事拔刀相向,且直接冲向被害人,主观恶性还是比较大的。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较好,且有积极赔偿意愿,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间量刑。 法官让黄作最后陈述。 黄仰起头,皱了皱眉,慢慢开口:“我不是混混无赖,也不是流氓地痞,这些年来,我一直遵纪守法,从来不跟人吵架、打架。这次事情发生后,我也很紧张、很害怕,我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我的家人。” 提到父母,黄哽咽了。他说,爸妈年纪大了,都是疾病缠身:妈妈有严重的心脏病,爸爸早些年胃、胆不好,动了几次大手术,前段时间又被查出喉癌晚期。为了治病,家里四处借钱,外面欠了不少债。 “我在杭州靠自己的能力拼命赚钱,从来没有去偷去抢。我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父母都等着我,如果我坐牢了,我不敢想象这个家会变成什么样子……”黄声音颤抖。 黄的妈妈双手捂脸,小声啜泣;黄的爸爸脸色苍白,眼眶泛红,哆哆嗦嗦地掏出一张纸巾,使劲揉眼。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黄被带下法庭,他的爸妈仍旧坐在位置上,神情悲戚。 受害人罗某的爸妈也来到了庭审现场。罗妈妈红了眼睛说,儿子只有22岁,一直在国外念书,今年年初放假回国,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现在,小罗身体基本恢复,但因伤势严重,还有一些后遗症。(都市快报 林琳 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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