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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街头遭遇“碰瓷” 路人作证真相大白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 2014-07-16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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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50多岁的农民李某4月3日在赶集回家的途中,骑电动车经过60多岁的郑老太身边时,郑老太突然倒地,并不断大喊“撞人了”。执勤交警随即赶到,郑老太声称是李某撞倒了她。李某无言辩驳,在交警的陪同下先将老太送往医院检查救治。当日,李某为郑老太支付了1500元医药费。

事后,郑老太将李某起诉至新田县人民法院,并向法院出示了疾病诊断书和李某在医院给郑老太缴付1500元医药费的发票等相关证据,拟证明李某将其撞倒后使其遭受各项损失共计21300元。李某坚称郑老太是自己跌倒,与自己无关。庭审过程中,当时在场目击此事件全过程的三位路人出庭作证。三位路人均证明李某并未撞倒郑老太,当时是郑老太因体力不支而跌倒坐到地上。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出庭的三名证人目睹了事发经过,且三名证人与原、被告之间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证词的可信度较高。而郑老太仅凭李某在医院支付部分医药费而推定其撞倒自己,又无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郑老太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承担任何责任。(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蒋晓春 陈毅清)

关键词:李某,郑老太,碰瓷,路人,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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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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