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女友交新欢 男子用杀猪刀将其杀害被判死缓
男青年张显龙因前女友新交了男朋友,醋意大发,他先用刀砍跑前女友的新男朋友,再下毒手杀死了前女友,之后,他刀刺自己的颈部胸部,但未死。今年5月27日,张显龙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张显龙在开发区一家公司上班,张与前女友闫某分手了,他听说闫某有了新的男朋友由某,对此怀恨在心。内心十分痛苦的张显龙决定杀死前女友,自己再一死,以了结这段情感,为此他特意买了一把杀猪刀。 去年11月16日早7点,由某和闫某打了一辆摩托车来到一家服装厂门前,由某看到了正在等候的张显龙,便质问他为什么老是找闫某的麻烦。有备而来的张显龙从怀中掏出一把尖刀对着由某就捅,由某与张显龙厮打起来,厮打中,由某的头顶被砍了一刀,脖子也被刀划伤,满头是血的由某见对方凶器厉害,向服装厂跑去,他让工友报警后自己到医院看伤去了。 闫某看到张显龙刀伤男友,她转身向附近的村委会跑。张显龙持刀追进了村委会,用刀扎了她脖子一刀,闫某挣扎着爬起来跑出去,跑到村委会门口时伤口血流如注倒下,怕闫某不死的张显龙过去看到闫某脖子左侧右侧各有一个洞出血不止,接着一动不动了,张显龙确认前女友已死后用刀割了自己脖子两下,但伤口不深,又扎了自己脖子一刀,也没扎多深。他又用刀对着自己心脏扎了一刀,人昏迷在血泊中。 警方送张显龙到医院治疗,张显龙痊愈后被拘捕,张显龙供述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及犯罪事实。经过法医鉴定,闫某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张显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当庭翻供,他辩解说,自己主观上没有想杀死前女友,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仍认定其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法庭认为张显龙非法剥夺前女友生命,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该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由感情纠纷引发,张显龙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限制减刑。 |
关键词:新欢,死缓,杀害 |